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2016【1】
根据湖南省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我站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近日,党支部书记郑舸组织全站党员在站会议室一起观看了电教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
本片主要讲诉了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527名市人大代表从93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投票差额选举产生76名省人大代表时,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造成对代表选举工作的严重破坏。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我们党的执政底线,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罚。
支部书记郑舸表示,衡阳破坏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些人把钞票当成了选举敲门砖,把本应为人民服务代言的人大代表看成拥有特权的官帽来追逐,把人大代表头衔当成了摇钱树和护身符。我们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始终保持与高管局、路政、治超、交警及服务对象的血肉联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站内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郑舸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按照湘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