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科学调配执法检查力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玉田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玉环[2016]9号),成立了吕东升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所有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将本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录入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作为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的基础,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查。
二、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按照《玉田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及时进行了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随机抽选。依据抽查比例,第一季度抽选一般排污单位40家,特殊排污单位2家,重点排污单位2家;第二季度抽选一般排污单位40家,特殊排污单位1家,重点排污单位1家,符合抽选工作要求。16名执法人员分成8个抽查小组,两季度共出动172人/次开展了现场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系统录入。经现场检查,玉田县鑫汇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已责令其停产并立案处罚,其他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持续推进,扩大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学合理的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实现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双随机,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有效改善我县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