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一
2016年3月28日至29日,“双随机”第四检查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具体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焦化厂等8家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炼钢厂、铁运公司、铸管厂、矿业公司、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5家厂矿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价。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环评正由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和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有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验收。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浮选器电机损坏,企业正在紧张维修中,焦油渣配型煤车间危险废物标示不全,存放焦油渣运输槽位置不合理。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的土立窑属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铜、镍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存放时间较长,目前正联系尉氏县瑞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进行不定期复查。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8家被检查单位中有3家单位已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本钢焦化厂(东风厂区废气)考核单因子为烟尘,工源厂区废水排放口拆除(不外排)已向市环保局申请并通过批复,其他2家北营焦化厂(8号口)、辽宁北方煤化工废水在线自动监控数据(28、29日)显示达标排放;其余5家单位没有感官污染。
20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二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在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和“抽查信息公开”的“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