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具体指导下,局机关党支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更好地推动和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机构。按照《条例》规定和局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经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局机关党支部按规定程序于2015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支部换届工作由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方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由全体党员大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共5人,任期2至3年。新一届支委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进行了具体工作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今年,为方便党小组学习和活动开展,根据局机关党员干部人事调整和工作关联度,新增了第四党小组,报请党工委备案。机关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2.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新一届局机关党支部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考虑更加周全。一是考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更有利于工作开展。支部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副局长担任,副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组织委员由办公室负责人事、党务人员担任,宣传委员由负责旅游行业管理的副处长担任,纪检委员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联络员、市场开发处处长担任。二是考虑支委会成员在年龄结构方面有差距,新一届班子成员中50、60、80年代各一名,70年代二名,领导班子配备较以往年龄更为合理。
3.明确落实基层组织工作职责。对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抓好局机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和党员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负责抓好党员干部培养和管理,执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负责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负责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机关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