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见习、实习目的
毕业见习实习是普通高等教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心素质进行综合培养和检验的教学形式。为了进一步搞好本科生的见习实习工作,法学院依据学校教务处有关实习的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工作方案。
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见习实习,要达到目的是:(1)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经过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生已具备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设想,进一步消化、补充和巩固已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使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习中得到提高。(2)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从事实际的法律活动,加深对社会和人的认识,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见习实习,要达到的目的是:(1)深入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关于中学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要求,基础教育改革现状以及中学教育教学的实际运行状况;(2)掌握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基本方法,培养和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能力;(3)进一步认识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树立并巩固专业教学的思想,增强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及政治教育的社会历史责任感,为毕业后走上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和思考社会工作中所包含的价值观和伦理观,牢固地掌握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知识,具备有效地介入个人、小组、组织和社区工作的技巧,达到使学生消化理论知识,训练社会工作技巧,提高服务能力的目的。在社会政策分析及问题解决过程中不断巩固和丰富知识和技巧,运用前人研究成果于自己所进行的社会工作思考和实践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实习的目标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熟悉和理解社会工作的专业精神,理解和认同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和目标,发展尊重人和关心人的专业态度,相信个人具有自我成长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应具有帮助案主的责任心等,在社会工作原理和伦理的框架内进行实践。(2)体会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与态度的价值,培养自我认识及成长的能力。通过观察、比较个人的价值、信仰、态度以及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自我知觉和自我接受的能力,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能更好的运用自身的资源。(3)了解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在对案主的直接服务过程中,能够有意识地整合并运用在课堂上所学的社会工作伦理、理论、实践原则、方法和技巧。(4)整合理论与实务,了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了解个案、家庭、小组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具备在服务过程的不同阶段恰当地运用专业的介入技巧,建立关系,发现问题,评估问题,设定目标和制定契约,实施行动计划,并最终加以评估。(5)了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工作内容和方法,确认社会工作者在福利与行政机构中的作用和责任;培养敬业、合作、责任心等良好的品行与工作作风,提高在社会服务组织中有效发挥作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