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五常稻米生产流通秩序,坚决根治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发展五常稻米产业、维护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声誉,保护广大稻农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规范五常大米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五常大米形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惩治的原则。按照生产、流通等各环节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坚持规范秩序的原则。加强稻米产业各环节的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生产、加工经营环境。
3、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引导小型企业向大型企业靠拢,整合稻米产业加工资源。
4、坚持保护品牌的原则。提升五常大米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任务
1、整治以外地水稻为原料、生产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行为。
2、整治以普通长粒米添加香精冒充五常五优稻四号(稻花香2号)大米行为。
3、整治按比例添加普通长粒米,冒充稻花香2号大米行为。
4、整治擅自使用中国名牌标志,“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冒充中国名牌五常大米行为。
5、整治非法印制、销售五常大米包装物违法行为。
6、整治冒用它厂厂名、厂址及包装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根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使制售假冒伪劣五常大米受到打击,使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业户和广大五常大米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维护和提升五常大米的声誉。
四、职责分工
1、生产源头专项整治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农委、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中国名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产品标识标签规定》、《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计量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教育和帮助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农委、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依据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中五常大米包装物、包装物印制企业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大米经营中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冒充产地、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办破坏我市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从而推动我市大米市场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