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鹤党廉办发[2015]2号《关于上报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委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细化为4个方面13项具体内容,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了具体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委党组自觉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发改委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监督检查。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转变工作作风、助力‘三大战役’主题实践活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委党组制定了《市发改委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区分层次岗位,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在委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培养良好作风、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在委机关开展“六查六看”活动,进行对照检查,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领导就是责任,岗位就是义务”的思想观念。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党员干部中开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活动。以具有行政审批权的科室党员干部为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权力观、岗位职责、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紧贴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鹤岗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鹤岗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通报制度》,《鹤岗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编制工作。委党组严格按照市编委“三定”方案和省政府核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科室职责和事权划分,建立完善业务科室审批制度30项,规范权力运行相关配套制度4项,并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我委从贯彻落实《制度汇编》入手,全面推进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重点围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行行政决策和程序、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使大家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自觉养成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制度的良好习惯。三是推进源头治腐工作。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委承担1项源头治腐牵头工作任务。委党组研究制定了牵头工作方案,明确了完成工作措施、时限、标准,落实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认真研究简政放权和简化审批事项准备工作,经过与省发改委对口处室反复认真的咨询、请示和沟通,确定了我委拟下放的审批事项共711项。现已上报市政府。并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市政府人民办事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制定了《市发改委派驻人民办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制度》,全面落实“六项制度”,截至12月末,我委共受理审批项目60项、核准项目23项、备案项目86项,共169项,项目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