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6月10日,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环保局的有利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1、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
2、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
3、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
4、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
5、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