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活动,全面落实“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协作联动),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局今以来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一来,局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抓好自身和队伍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队伍的执法水平。一是结合“六五普法”,每周五全面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始终保持强烈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观念,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二是积极参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班、研讨班,把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当作工作要求,认真做到逐条逐句学习,深刻理解,努力提高全局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则。围绕安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和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完善了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包括行政案件听证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案件回访制度、行政执法通报制度,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由“人管”到“制度管”的根本性转变。
3、完善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程序,做好执法案件的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由区安监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坚持每案必实行集体案审制度,做到每个环节、细节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案件质量。今以来,没有一起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严格依法行政。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坚持从源头抓起,坚持行政许可标准,对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严把入口关,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发证。同时,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砖瓦厂等高危企业新、改、扩建工程严格地执行了安全生产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三同时”审查制度,积极组织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