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2月1日我区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区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合理布点,规范操作,补贴及时,农民受益”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保障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7万台/件,销售金额6.7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8585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区政府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商务、财政、发改、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明确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印发宣传材料16万余份,张贴横幅标语230余幅。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胞等家电下乡网点进乡入村宣传销售。通过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及时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补贴标准、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等有关政策和程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清楚,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吃透政策,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增加和减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87家网点,覆盖城区以及所有乡镇。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省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中标销售企业在区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营业面积以及经营信誉、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二是积极推进规范运作。实施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