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秦皇岛市平均工资标准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秦皇岛市平均工资,仅供参考!
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905元,与2015年的54946元相比,增加4959元,增长9.0%。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1988元,增加5591元,增长9.9%。
分县区看,全市有2个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山海关区65655元、海港区(不含市直)61917元,7个县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开发区58530元、北戴河区57146元、青龙县52316元、卢龙县50193元、抚宁区47830元、昌黎县45426元、北戴河新区44966元;4个县区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昌黎县12.7%、北戴河区12.5%、抚宁区12.0、青龙县9.2%,5个县区增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开发区7.3%、山海关区6.6%、海港区0.5%,北戴河新区和卢龙县分别下降9.7%和3.8%。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19个行业中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行业有6个,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4545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3731元、教育70188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6044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846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363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90:1。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为61627元,其次是其他所有制单位,为58846元;第三位是集体单位,为34619元。
2016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5169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730元,增长5.2%。
附注:
一、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办法: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