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玉溪市最低人员平均工资

工资改革2018-08-15李一老师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云南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于2015年7月22日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我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420元、1270元、1070元调整为: 1570元、1400元、1180元,分别增长10.56%、10.24%和10.28%;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2元、11元、10元调整为: 14元、13元、12元,分别增长16.67%、18.18%和20%。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好吧,看完新闻你肯定不知道,那玉溪到底属于几类城市,到底涨多少,别急,待我慢慢道来:
⊙啥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三类地区如何划分?具体为哪些?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地区按照县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三类地区。
  具体为: 
  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设市城市及玉龙县、德钦县。 
  三类地区:其他各县。 
  也就是说,我们玉溪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
              小时最低标准调整为:13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云南省2004年以来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均考虑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因素,即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的项目有:(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上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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