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6年3月26日,陕西省召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省人社厅厅长翟四虎要求,确保我省今年调整增加的1-4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在4月份发放到位。
据了解,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对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共涉及181.36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连续上调的第11年。而此次上调,养老保险基金一年会增加45.9亿元的支出,我省养老基金目前还存在结余。
我省调整方案咋确定的?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鹏程介绍,国家文件规定,2015年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我省在2015年底企业人均养老金在2110多元,位居全国第12位,按照10%上调,经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211元,调整后,预计人均月养老金在2300元左右。
刘鹏程说,国家文件下发后,我省对符合调整条件的181.36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整合,按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年度、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分类统计,调整方案是在科学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的。
根据哪些因素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首先是普遍参加调整,主要针对年龄调整,年龄大的人多调。
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9岁),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70岁至74岁),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