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市统一调整提高参战、参核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从2008年10月起,参战、参核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80元。
广东佛山鼓励退伍军人创业最高可获20万补助
对退伍军人进行安置,是每年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佛山,退伍老兵都能得到哪些安置举措?7月28日,佛山市民政局安置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退伍老兵创业,最高可以获得20万元政府补助。
据佛山市民政局安置科相关负责人回复,目前,佛山全市五区均已实现安置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结合本区实际,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佛山市政府也每年发文,明确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具体安排到区或下辖镇(街道)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职位。
而在经费支持上,为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创业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细化创业扶持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
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
(一)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均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市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对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核实一个、保障一个、不留死角”的要求,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就业,实现全省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清零。
(二)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复员退伍军人创办的微型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