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

工资改革2018-07-04王华老师

2016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发布,下限不变上限则增加600元。以下是高教网教育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南京2016社保缴费基数

近日,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增加600元,下限则不变,维持去年标准。值得关注的是,本月起,高淳、溧水两区实现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市同标,从而实现南京养老、医疗等保险的市级统筹目标。

社保基数下限首次不变

据悉,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相比去年度的16200元,增加了6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维持去年标准。这也是南京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标准。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考虑到为企业减负。

现代快报记者算了一下,按下限2628元缴社保费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10.24元(2628×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2.56元(2628×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费13.14元(2628×0.5%),工伤、生育个人无须缴费。总的来说,一名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85.94元。据统计,目前南京约6成人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每月缴纳社保费的,这意味着他们的月社保负担不会增加。

对于单位来说,尽管缴费下限没上调,但今年调整了两项保险的费率,如工伤实行差别化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0.5%-1.2%调整为0.2%-1.9%;失业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由1.5%下调为1%。因此,再加上养老(20%)、医疗(9%)、生育(0.5%),总的社保最低缴费比例由过去的31.5%下调为现在的30.7%。用人单位的社保负担减轻不少,从而降低了企业成本。

此外,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也不变,仍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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