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提升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及补贴标准

工资改革2018-06-18李天扬老师

宜宾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细则,加大补充力度,提高生活待遇。以下是高教网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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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和省上要求,6月13日,宜宾市政府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了全市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

《实施细则》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成为即将实施的八大重点任务。文件要求全市各区县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于7月底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该《实施细则》对教师待遇提升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提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同时,要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特岗教师参照执行),不得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冲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此外,还提出制定关心乡村教师的具体保障政策,及时、有效解决乡村教师面临的工作、生活困难。设立乡村教师重大疾病和困难救助基金,为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提供专门救助等内容。

补充乡村师资力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双语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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