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工资标准,涨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工资改革2018-06-28才子老师

2016年重庆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明年开始,重庆的最低工资将上调。今(4)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主城9区等23个区以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其余区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两档都较现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25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档1500元/月二档1400元/月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据了解,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2014年1月1日公布的标准执行,主城9区所在的一档为1250元/月,二档为1150元/月。调整后,两档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所上涨,均上调了250元。

不包括加班工资新标准明年1月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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