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工资改革2018-06-30三水老师

今天,给大家打探来一个重大消息,据市人大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介绍:作为天津市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三月,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全面实施!这是天津养老保险今年最大的一个变化,将补齐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后一块拼图。

据介绍:目前天津市有45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以及25万退休职工,还有一定数量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津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总计将有超过70万人受到这次改革影响。

延伸阅读

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告别“免缴费”时代,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缴费和发放方式都基本一致,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去年10月12日,天津政务网全文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明确规定:《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1谁将受到改革影响?

根据《意见》,此次改革的范围包括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完成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完成分类改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2你要交多少养老保险?

根据《意见》,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20%,工作人员缴费比例为8%。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个人应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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