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调研 《公务员法》有望明年启动修订

工资改革2018-11-22李天扬老师

  公务员是否该“涨工资”的话题,已经由民间讨论进入立法机构的视野。

  经济观察报获悉,一份关于公务员改革的调研报告(下称“报告”)已于10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最关键部分是,报告指出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已有8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建议尽快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除此之外,报告还重点提出,在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中,应该进一步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细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推动公务员管理从“大一统”模式走向精细化分类管理。

  本轮关于公务员改革的调研,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参与配合。具体调研的时间是在今年6月至9月。整个调研深入到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南、广西、重庆、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两个中央国家机关。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最后完成的报告已提交至10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一位人社领域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人社部等方面所做的一系列相关公务员改革的调研,都是在为修订《公务员法》做准备,预计修订工作明年将正式启动;与此同时,相关公务员工资机制、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也会快速推进。

工资增长机制

  中国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是依据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工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

  2016年,人社部等方面曾对各省公务员工资情况做了调查摸底,得出的结论是,现在公务员工资收入中,基本工资占比大约是1/3左右,剩下的就是各种名目、花样繁多的津贴补贴。由于各省之间、同一省内不同县市之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导致国内公务员收入之间差距悬殊,最低和最高每年相差1.5万元。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公务员工资的调研结果,与人社部之前的结论基本一致。对于公务员工资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人社部提出相同的建议,就是要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把基本工资占比加大,把津贴补贴部分的占比降低,这等于间接限制了公务员工资中的不合理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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