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改革2018-11-22王华老师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日前,从浙江省东阳市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10月1日起,该市将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届时,职工最低月工资将从去年的1310元调整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由去年的10.7元调整为12元。且今年8月1日至9月31日期间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此通知执行。

  据了解,这次浙江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该市此次调整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执行浙江省政府公布的第二档,分别为1470元和1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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