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51474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32706元。同时,工资水平的地区、行业、登记注册类型、岗位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
为反映单位内不同岗位间的工资差距情况,2016年国家统计局对工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改进,27日首次发布了分岗位平均工资数据。调查数据显示,单位负责人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35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6%。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73。
据了解,此项调查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87万家法人单位。
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看,外商投资企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5.35;私营单位和集体单位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2.17和2.21。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介绍说,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为工资水平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扣除物价因素,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实际增长7.3%,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实际增长10.9%。尽管全国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
冯乃林表示,虽然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仍低于非私营单位,但私营单位工资增速却高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相对差距明显缩小。这主要是因为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4.8%,增速高于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