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陕西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每个月工资将上调100元,调整后陕西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第17位。
调整政策如下: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上调1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元/小时,上调1.3元。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上调1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上调1.2元。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上调11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元/小时,上调1.1元。
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上调1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7元/小时,上调1元。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