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作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发源地的温岭市新河镇,在召开工会第二届区域性职代会第四次会议上传来了喜讯,今年的职工最低工资上调了150元,满足了职工逐年增加工资收入的要求。
当天,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区域性工资协商标准,93名出席的职工代表,分成三个小组进行工资协商,最终达成了协议内容。随后,代表所有职工的镇总工会,与代表所有企业的镇商会双方举行签字仪式。
今后,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新河镇所有行业的月工资普工不低于1800元,比去年增加150元,技术工不低于2100元,上不封顶,从而保障了全镇3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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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65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1470元/月;永嘉县、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1350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5元、12元、10.9元三档。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