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关于如何调整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问题。
(一)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方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1、普遍调整
①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②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2、倾斜调整
①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②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