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调整。调整后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小时。
根据《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调整: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1480元/月调整为1630元/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