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
对此,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警察很辛苦,付出很多、牺牲很大,改革警察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有个警察兄弟,每天早出晚归,基本没啥节假日,父母子女照顾不到,确实不容易。”“和平年代公安是最危险的职业,这样的改革能更好地给予民警保障。”“非常期待看到‘新变化’,希望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不少基层民警也留言称,全警期盼改革,希望具体政策尽快落地。2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关心公安工作和从事公安队伍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畅所欲言,就“为什么改、如何改”等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改革高屋建瓴意义深远
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体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既包括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等,也包括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和公安行政管理等其他改革一样,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为破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难题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功在当代,利及长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院长张光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队伍建设与教育训练研究中心主任王毅虹说:“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的改革,抓住了队伍建设这一关键与根本,彰显了战略管理、科学管理和精细管理的理念,必将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长期以来,广大人民警察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舍小家、顾大家,常年超负荷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江苏警官学院基础部主任王智军认为,中央的“1+3”方案,体现了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这其实是一体两面,在队伍管理、执法工作中要严格要求,在政治待遇、生活保障上要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从严和从优有机结合,将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