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人纳入工伤保险,下面是快车教育网收集的相关资料:
今后,广州建筑业工人不管有没有固定用人单位,都可参加工伤保险,也可以按项目参保。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
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向该局提出建议和意见。
怎么参保?可按单位参保也可按项目参保
长期以来,因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分包制等劳动关系特点使得工人的各种保障制度欠缺,建筑劳务公司为节约成本不愿为工人直接购买工伤保险、部门监管难等因素,使得建筑工人工伤参保率较低,而这也为日后的工伤纠纷埋下隐患。
意见稿明确,广州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就是说,在广州市工商注册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都在意见稿范围内。
按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用人单位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使用的、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以下统称建筑职工),也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广州工伤保险。
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纳入全市工伤保险统一管理,基金统筹使用,分别核算。
然而,由于建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参保率低,往往在发生工伤后无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对此,意见稿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其全部建筑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和施工工地“平安卡”管理等信息资料,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在建立合同关系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按建设项目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建设单位将项目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实施的,由该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办理该专业工程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施工承包单位应以“施工承包单位+建设项目”名称作为参保单位。地税部门审核参保单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以及金额等建筑施工合同基本信息后,按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并出具《税收通用缴款书》作为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