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广东省一般地区标准。从广东省统计局的公布《2013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们可以得出: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8887元,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688元,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9元,
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33157元。
2016年广州市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2)60周岁以下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20年;
(3)60周岁以上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4)75周岁以上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2013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