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你解读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2018-11-28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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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亡,顾名思义,即因工死亡,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职业病致死。工亡属工伤范畴,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据了解,工亡待遇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3项。

  关于工亡待遇标准及具体承担主体,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已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日常生活中,因工亡待遇引发的争议仍屡见不鲜。那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后其工亡待遇应由谁承担?工亡待遇有哪些项目?工亡待遇有无统一标准?工亡待遇究竟该如何计算?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专家,并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案例一】

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亡后由谁支付相关待遇

  2016年4月,张某进入宁夏某机械安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6年8月22日下午,张某在车间工作中不慎跌倒,被正在运转中的卷扬机击中颈部动脉,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张某为工亡。张某家属向公司主张工亡待遇赔偿时,厂方以张某的死亡主要原因在于个人,只同意赔偿小部分工亡待遇。张某家属则称,公司车间机器未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且张某已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因公司未给张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张某家属全额支付工亡待遇。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家属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公司依法支付其工亡待遇。仲裁委受理后经调解,公司最终向张某家属支付了工亡待遇。

【案情点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张某工作期间,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张某因工死亡后,该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张某家属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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