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黑龙江省退休年龄及待遇

个人政策2018-09-29李一老师

下岗人员提前退休只能是特殊工种和因病不能劳动人员,其他人员只能达到女50周岁、男60周岁才能退休。现在国家实行的是退休年龄和退休金双轨制,公务员可以,工人不行,下岗的也不行。接下来让小编来为您介绍关于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黑龙江省退休年龄及待遇等热门消息。请继续关注518大学生网。

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由“十一五”末的268.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23.8万人,增加155万人;基本养老金由月人均1076元提高到2119.56元,净增长1043.56元/月,整体增长近一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排名由全国第32位上升至第24位。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

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缓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直接管理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2015黑龙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退休年龄及待遇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

2、2015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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