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项招生计划政策解读及报名条件

高考资讯2018-07-24李一老师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高考是贫困家庭子女改变个人命运,实现家庭脱贫的重要渠道。为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自2012年始,国家先后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计划。

不久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全称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全国国家级贫困县定向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全称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省内重点高校承担,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教育部直属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三大专项计划的具体招收地区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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