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的办学应对

高考资讯2018-07-01李一老师

淄博第四中学校长 刘绍华

自2008年山东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地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办学面貌大为改观。仅就学生在校时间言,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淄博四中每周一休,学生有了更多开展社团、综合实践、社区服务等自主活动的时间,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在分数高于一切的考试制度面前,教师、学生一定程度上仍被捆束在“如何获得较高分数的”樊笼里,各地学校在课程开发、教学组织以致课堂教学改革等诸多方面有着诸多顾虑。

2018年3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等对山东省自2020年起整体实施的夏季高考,从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等级考试计分规则、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做了全方位解读。高考综合改革意在“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提供适合的升学通道,提供适合的成长道路”,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的未来发展必须瞄准“人的成长”,办出个性和特色。

《方案》已经明确“不分文理科”、“3+3”考试科目选定、“走班教学”、“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等改革政策,这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所要报考的高校和专业以及个性发展的自身实际进行课程的充分自主选择,并与专业兴趣和未来职业倾向更好对接,以发挥学生特长优势,更好地规划人生。探索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多元录取机制,变单一考试为综合评价,不再完全以分数论英雄,更将引领学生的全面、个性发展。这些无一不是着眼于“人的培养”、“人的成长”。

对于普通高中学校而言,面对高考综合改革,课程的设置、对学生的选课指导、走班教学的组织实施,乃至师资和教学配套,在短期内将迎来较大挑战。但从长远而言,高中学校必须立足自身实际,瞄准“人的成长”,理清发展的思路。

做好课程这篇大文章。完善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出台多样化的分类分层和选课方案,为学生做好“自助餐”,并建立合乎学校办学管理特色的选课走班课堂模式。加大凸显办学特色的精品课程的开设开发力度,规划完善学校的特色校本课程体系。同时,《方案》规定,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必须达到合格,否则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这对学生的学业成绩作出了底线要求。学校在开齐开全课程的基础上,必须不断整合学校办学优势,注重打造优质学科团队,进一步提升课程实施的核心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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