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2018-06-26王华老师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争创世界一流大学,2018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含)及以上。

条件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具体专业(类)

公示人数

申请条件

测试形式

建筑类

建筑学

5

符合条件1

A类

城乡规划

4

风景园林

3

人工智能类

信息工程

20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20

自动化类

15

未来网络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为信息学

网络空间安全

软件工程

智慧城市类

交通运输类

15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土木类

15

生命科学类

生物医学工程类

15

符合条件1

智能制造类

机械工程

70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B类

能源动力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类

30

符合条件1、条件2、条件3均可

物理学类

30

化工与制药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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