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争创世界一流大学,2018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含)及以上。
条件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具体专业(类) | 公示人数 | 申请条件 | 测试形式 |
建筑类 | 建筑学 | 5 | 符合条件1 | A类 |
城乡规划 | 4 | |||
风景园林 | 3 | |||
人工智能类 | 信息工程 | 20 |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20 | |||
自动化类 | 15 | |||
未来网络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为信息学 | |
网络空间安全 | ||||
软件工程 | ||||
智慧城市类 | 交通运输类 | 15 |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 |
土木类 | 15 | |||
生命科学类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15 | 符合条件1 | |
智能制造类 | 机械工程 | 70 |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 B类 |
能源动力类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理科试验班类 | 数学类 | 30 | 符合条件1、条件2、条件3均可 | |
物理学类 | 30 | |||
化工与制药类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