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四则【详解】

高考资讯2018-08-19李天扬老师

2016年最新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四则【详解】

2016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出台一系列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从今年开始,九江市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9000元/年;九江市每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拿出一部分计划指标,专门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九江市每年年底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组织一次驻市中央、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在九江市自主创业,3年内减免相关税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九江。

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群众了解掌握今年大学生征兵有关优惠政策,日前,九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副主任周裔卯接受了浔阳晚报记者采访,就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

1、优先优待

记者:大学生参军入伍有什么优待政策?

周裔卯: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及体检绿色通道。

记者:大学生参军入伍后可享受国家资助学费的政策,具体标准是多少?

周裔卯: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2016年开始,九江市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9000元/年。

记者: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金标准有什么不同?

周裔卯:江西省规定,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标准基础上提高20%,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标准基础上提高30%。

2就业服务

记者:哪些退役士兵能由政府安排工作?

周裔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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