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华侨及港、澳、台人士,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考生在选报此类专业时,院系名称直接选美术设计类或理论类即可,无需具体到某个专业。
美术设计类专业包含: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11个专业。
理论类专业包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5个专业。
4、外省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5、我校2016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管、萨克斯、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吉他、管乐器(萨克斯、小号、长号)、流行键盘(合成器、爵士钢琴、双排键)。
6、校内考点音乐学院部分专业关于钢琴伴奏的说明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初试阶段允许自带钢伴(自带钢伴应随考生进出考场,伴奏结束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如临考前自带钢伴未到,考生应清唱或由音乐学院免费钢伴提供伴奏;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复试阶段及音乐学(师范)考试全程一律采用音乐学院免费钢伴,谢绝自带钢伴;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学等专业考试原则上不使用钢伴。
7、我校部分专业会在外省设立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待确定后将陆续公布,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外省考点所在省份有专门规定的,考生须遵照执行。具体分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