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开始,河北省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开通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2016年至2016年已累计发放贷款5.87亿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5万人。
据介绍,从2016年秋季开始,国家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原来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风险金,全部由财政补贴。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凡入学前户籍在河北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向就读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进入学生还款期,从还款情况看,绝大多数大学生都能按时付息和归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