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你考入浙江工业大学,欢迎你来浙江工业大学深造!
为了便于2016级新同学顺利来校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准备。
一、报到日期
2016年9月10日-11日。
二、报到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三、随带材料
1.证件
每位新生须携带我校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2.户口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户口迁移证应有两个公章(即省、自治区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药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健行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大学就读期间不再办理。
3.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请开至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非浙江省新生请开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有关党建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请由中学学校党组织归入学生档案随转,或寄送新生所录取学院党组织,或由中学学校党组织密封并由本人转交所录取学院党组织。团员证须经原单位团委转出组织关系。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平光一寸彩照八张(同一底片)。
5.学生纸质档案
学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在入学时携带至学校,入学报到后二周内交给所在学院,取得并保管好纸质档案签收单。学生在上交纸质档案至所在学院之前,务必确保其完整性,不可自行拆封或损坏(毁),否则所在学院可拒绝接收纸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