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451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院地址: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邮政编码:102628)
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第二章 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商务英语、行政执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司法社工)、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检察官助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法律文秘(法院书记员)、老年服务与管理、文秘(商务助理)、文秘(航空服务)、社会工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网络攻防)、计算机网络技术(司法物联网)、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商务信息与资讯管理)、电子商务(航空物流与报关)、司法信息安全、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视觉传达)、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安全保卫(随身护卫)、安全保卫(航空安保,机场订单班)、安全保卫(国际安保与风险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安防项目管理)、消防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管理)等。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各省、市2015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 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