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三年)
第三条学院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是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文凭资格和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学院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职员工180余人,专任教师120余人,高级以上职称40余人,其中教授15名,双师型素质教师96人。常年聘任天津工业大学、东华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10余所高校60多位专家教授到校任教讲学。学院设有29个专业,涵盖:理工、经管、文艺等,其中纺织染整为特色,服装设计为品牌。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分别是:福建、浙江、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
第七条2015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对象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