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教学为特色同时注重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综合性院校。2009年12月高票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地处享有海上花园城市、联合国宜居城市等诸多美誉的厦门市,坐落于翔安文教园区,毗邻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占地524亩,总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已完成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苏州园林式风格的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楼错落有致,校园网络和校园电子管理系统、多媒体报告厅、标准田径场等教学生活文体设施一应俱全。学校设有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财经学院、传媒与信息学院、现代工商管理学院、航空旅游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开设近30个统招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千万元;2万平米的图书馆大楼馆藏纸质图书近50万册,电子图书11万册;设校内实训中心9个,含数控、机械、模具、汽车、画室、物流专业实训室等88个;建有国家统一标准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考试点14个,可组织进行69个工种的鉴定和考试;建立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示范性孵化基地4个;2007年以来累计向全国各地输送高职毕业生7867人,学生就业率高达98.07%。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副高以上职称20余名,讲师50余名,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占教师队伍的60%。
第三章 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768)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 邮编:361102
第七条 2015年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八条 主要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 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第十条 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