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国标代码:10395)
二、校址:
1、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文贤路1号。
2、长乐路校区:福州市长乐南路59号。
3、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4、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招生专业及招生地区
本科专业(49个):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历史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旅游管理、交通工程、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轻化工程、导航工程、物流工程、酒店管理。
专科专业(7个):金融保险、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
2015年面向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甘肃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八、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