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2015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16

  三、校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明华街41号

 四、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是一所面向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是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学院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自治区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院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新疆体育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基本情况:

  学院占地面积184.3亩,建筑面积已达到67531.34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达到了22平方米;现有教学训练科研仪器设备3000多万元;藏书量25万多册;学院现有教师134人,其中专任教师11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12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9人。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1人,占教师总数的30.6%;学院开设5个专业(运动训练、竞技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筹建2个专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有5个省级实训基地,校内有6个国家级后备人才培训基地。

  六、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自治区招生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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