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310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汽车运用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家政服务、工程造价、营销与策划、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
八、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教学英语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