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 学院代码:11528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邮政编码:421002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采用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4、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专业录取以投档分数为准,凡投档分数未包含的政策加分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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