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二、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五、学校国标代码:11342
六、校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5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投放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
八、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相关科目要求
①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省份,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女生身高4000px上。
③外语教学采用的是英语语种,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限报。
④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九、收费标准:
1.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3.学费与教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