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我校将开展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及报考资格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考生可在文、史、哲、数、理、化、生、医学等43个专业(类)中选择填报(附件)。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点击确认报考志愿。
2、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6日-2015年5月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省(区、市)审核并进行公示。
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从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考生可于6月初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2、考核方式与时间
远程面试,6月17日、18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入选学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入选学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五、录取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六、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方案经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中山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