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统一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县(区、市)招考办报名,交纳报名费并领取《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填报专项,专项填报后不予改动。考生待体育专业考试后填报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
凡参加辽宁省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按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考试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沈阳体育学院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及体育专业考试费自理。
缴费:考生需在体育专业考试前一天缴费(120元/人),并须携带缴费收据入场。
缴费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学生食堂一楼
二、体育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
体育专业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占总分60%)和专项技术考试(占总分40%)两部分。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游泳。考生须在以上体育专项中任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参加考试。
专业考试标准执行《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各项目分值比例:
三、体育专业考试要求
1.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如100米两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
2.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体育专业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参加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补考。
3.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须提供县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市招考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