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2016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校招生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成今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522)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书记、招生、纪检、网络中心及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我院2016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以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无计划外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各项工作规定。
第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男女比例:我院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一条我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院按投档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优先录取考试填报的第一专业,同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