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36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财经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财政学、税收学(注册税务师与高级税务经理)、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经济学等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民商法方向)等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英语(经贸方向)、日语(经贸方向)、朝鲜语(经贸方向)、新闻学(财经新闻)、广告学等专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数学与应用数学(保险精算方向)、统计学等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电子商务(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