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http://www.glit.cn
招办网址http://zs.glit.cn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和学校名称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填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学校招办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一轮投档”原则录取。
(1)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数轮投档”的原则。
(1)优先录取第1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1专业志愿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